赣粤高速:经江西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将其持有的省交通投资集团90%股权,由无偿划转至江西国控调整为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重大事项完成后,省国资委将直接持有省交通投资集团90%股权,省交通投资集团对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省国资委

文章来源 上交所-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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